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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索引号 : 11336714/2019-0479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2-15 10:31:00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2017年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十项工作:

一、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方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落实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

二、落实市、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中学法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健全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年度述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市、县(市、区)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制机构。政府部门严格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在全市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由市、县两级政府分别进行表彰。

六、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完成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市、县两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并通报结果。

八、建立市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九、贯彻落实《咸宁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倒逼”机制。

十、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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