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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6714/2019-0479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0-23 10:56:00

 

咸政办函〔201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保证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强化基础保障。项目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项目起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业务骨干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起草工作专班,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如期完成项目起草任务。
  二要遵循规律,提高立法质量。项目起草单位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依法履行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切实提高项目草案起草质量。
  三要加强配合,确保有效推进。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项目起草单位,积极落实有关要求,共同做好草案起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跟踪了解项目起草工作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18年市政府立法项目2件。其中正式项目1件,预备项目1件。
  一、正式项目(1件)
  《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食药监局;报送时间:7月20日前)
  二、预备项目(1件)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时间:1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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