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律师行业党委工作,分管办公室(疫情防控)、律师工作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河湖长制联系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和市委法治办秘书科工作。
· 黎江,男,汉族,1968年出生,湖北通城人,1991年参加工作,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咸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1989.09--1991.07 湖北美术学院师范系油画专业大专学习
· 1991.07--1994.05 湖北省劳改局少年犯管教所宣教处工作
· 1994.05--1997.02 通城县公安局政治处科员
· 1997.02--2002.10 通城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 2002.10--2003.04 咸宁市政法委科员
· 2003.04--2007.11 咸宁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 2007.11--2009.01 咸宁市政法委主任科员、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 2009.01--2009.06 咸宁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
· 2009.06--2013.02 咸宁市维稳办社会调查科科长
· 2013.02--2013.10 咸宁市政法委政治部宣教科科长
· 2013.10--2016.10 咸宁市法学会秘书长
· 2016.10--2019.02 市委法治咸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 2019.02--2019.03 市政法委会委员
· 2019.03-- 咸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