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局全面工作。
胡昌文,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湖北嘉鱼人。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5年8月,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
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行政法专业学习。
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崇阳县白霓镇工作,历任干部、副镇长。
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共青团崇阳县委副书记(2001年10月明确正科级)。
2003年5月至2016年7月,咸宁市委组织部工作。历任正科级干部,社区党建办副主任、正科级组织员,党政干部科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综合干部科科长,副县级组织员、综合干部科科长,副县级组织员、党政干部科科长,副县级组织员、综合干部科科长,部务委员、综合干部科科长。
2016年7月至2021年8月,咸安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2021年8月至2025年7月,咸宁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
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咸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
2025年8月至今,咸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