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咸宁仲裁委、咸安区司法局
张琳,女,汉族,1977年3月出生,湖北武汉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5年9月,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95年9日至1998年7月,湖北公安专科学校侦察专业学习。
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办事员。
1999年3月至2002年3月,咸宁市公安局政治处科员。
2002年3月至2002年9月,咸宁市委政法委科员(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咸宁市委政法委干部科副科长。
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咸宁市综治办综合协调科副科长(2007年11月,明确正科级)。
2009年1月至2013年2月,咸宁市综治办综合协调科科长、市维稳办信息督办科科长(其间: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市委党校中青班培训;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挂任副局长;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市委党校“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培训)
2013年2月至2017年5月,咸宁市综治办综合协调科科长。
2017年5月至2019年2月,咸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年2月至2021年10月,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10月至2025年9月,咸宁市司法局副县职干部
2025年9月至今,咸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