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有关问题的回应(1)
索引号 : 011336714/2022-2766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有关问题的回应(1)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17
问:“八五”普法的顺利实施,需要有力的工作保障,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工作保障呢?
答: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规划》强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是要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区、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
三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
四要夯实基层基础。《规划》强调,强化对基层的政策、制度、机制保障,加强对各级普法办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
五要加强指导监督。对普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