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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有关问题的回应(2)

索引号 : 011336714/2022-2767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有关问题的回应(2)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17

问:与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相比,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有什么新特点?

答:《规划》与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相比,思想脉络上大体一致,结构上有所调整,内容方面更加精炼,凸显普法工作的咸宁特色与创新。

一是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方面,增加将学习党内法规列入支部主题党日内容的要求。二是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方面,提出以“咸宁十大法治人物”、“咸宁平安家庭”、“ 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典型选树为抓手,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三是在深化依法治企方面,提出强化涉企法律服务,实现园区企业法治体检全覆盖,推动中小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机制建设。四是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方面,增加了强化本土普法新媒体“法润泉都品牌效应”内容。五是在加强指导监督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各自创建一个差异化普法品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打造咸宁普法精品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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