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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有什么突出特点

索引号 : 011336714/2025-1999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咸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有什么突出特点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十条措施》采用“短、实、新”的文风,突出务实管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从市场主体密切关注的公平竞争、涉企行政执法、合法权益保护、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来靶向施策,围绕“四个着力”明确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项硬任务。

一是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明确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努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是着力规范涉企执法环境。明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在纠治乱检查上,实行行政检查备案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在纠治乱罚款上,明确推行“合规指导+轻微免罚”执法模式,推进“三书同达”,深化柔性执法等;在纠治乱收费乱查封上,明确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政策,建立涉企查封事项备案制度等。

三是着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明确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攻坚行动,明确健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发现、线索移送、纠纷解决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明确加强行政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开展拖欠企业账款化解行动等,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着力加强涉企服务。明确建立政法机关与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推进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码上行”、“百警联百企”活动,明确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精准直达等,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咸宁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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