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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 011336714/2023-0091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2021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1

经排查,2021年我局没有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的款项。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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