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 011336714/2023-0091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2021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1
经排查,2021年我局没有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的款项。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