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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714/2023-3990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2023年度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底。

二、检查专班成员

舒翅展 市司法局公法科科长

 市司法局公法科副科长

余超刚 市司法鉴定人协会会长

梁继勇 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秘书长

石聿树 省司法鉴定行业专家库专家

三、检查内容、方式

检查内容:本次抽查对象为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确保全覆盖。检查内容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投诉处理等情况,重点排查专项治理中鉴定人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及管理规范从事鉴定活动等行业突出问题,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鉴定人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法违规进行“人情、金钱、虚假”鉴定,以及“多头、重复”鉴定问题;对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鉴定人执业能力进行现场评审;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坚决落实“三进”“四同步”工作要求,确保实现党建工作进协会章程、进工作制度、进日常管理,在机构成立、人员执业审核、开展执业检查、考核评估时,党建相关工作同步开展。

检查方式: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模式,参加对辖区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实行量化考评,方式为座谈、现场检查、鉴定人考核、评查鉴定案卷等,按省厅制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具体检查督导项目和评价标准开展检查。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本轮检查、评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相关工作,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咸宁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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