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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6714/2023-3965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住建局:

现将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5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咸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1.我市已于2023年3月21日公布了《咸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4号)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从制度层面保障规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推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3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市水利和湖泊局等有关单位现场述法并接受评议,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列明普法行动计划,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市普法办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跟踪问效,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3.持续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市普法办官方微信公众号“法润泉都”和官方微博“咸宁普法”等新媒体平台,不定期推送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内容的图文、漫画、视频宣传信息。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持续开办“法治热线—部门说法”广播电台普法栏目,组织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上线普法,重点对水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法规进行详细解读,不断提升群众水资源保护法治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行动自觉。

咸宁市司法局

2023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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