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6714/2024-2516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法治咸宁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等非常中肯,对优化咸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咸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协商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办理。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建设,增强民营企业信心
市委组织部以推进民营企业“两个覆盖”工作为切入口,持续深化民营企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民营企业信心。一是推动企业党组织动态全覆盖。坚持“三同步”工作机制,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企业登记注册的同时提出筹建党组织建议,对不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先行成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为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二是大力推进大型非公企业党组织培育工作。通过选派、社会招聘等方式,广泛向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专业指导,通过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企业全面、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把党的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南玻光电党支部书记王明忠带领党员攻坚小组完成纳米微精新材料研发攻关,填补国内技术空白;三环方向机成立一支由11名党员组成的技术攻关项目组,成功研发乘用车电动方向机EPS系列产品,极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信心。三是积极发展非公企业党员。坚持把党员发展指标向“两新”领域,特别是民营企业倾斜,着力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鼓励党员企业主和党组织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2023年来,全市累计发展非公企业业务骨干党员306名,占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总数的70.9%。同时,常态化开展党员“双找”行动,引导企业党员亮明身份、回归组织。
二、强化法治保障,实现民企发展法治环境更优
(一)深化依法行政。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至关重要。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高位推进依法行政。梳理分析近三年来我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聚焦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涉企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同时,部署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五个一”活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权力内部运行。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省率先出台《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的试行办法》,推进“三分一定”改革在政府部门全覆盖,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行政运行效能。
(二)强化制度供给。一是开展文件清理。顺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常态化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来,先后10次开展文件清理,通过立改废有力维护法制统一。今年4月,全面部署启动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着力清理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选优配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对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招商引资等重大签约,开展协议文本合法性审查,今年1至6月,审查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16件,提出法律意见34条。三是大力推进公平竞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两书两函”责任督促落实制度,上线推广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系统,对1015条涉及咸宁市政策措施进行人工识别,列入公平竞争审查对象,全力维护公平竞争。
(三)优化法律服务。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开发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咸宁高新区涉企非诉讼法律服务全免费,设立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建立中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全市32家律所全部进驻“联企e站”,为企业提供实时免费法律服务。二是推进法律服务惠企。推进法治体检助企,组织律师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帮助梳理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今年来,已对208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受到企业好评。推进调解帮企,引导各类调解组织全力做好房产物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消费等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5万件,其中涉企矛盾纠纷6000余件。推进公证便企,实现“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事联办等。三是营造全民守法法治环境。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直各部门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并对照清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作为普法重点任务,聚焦企业法律需求,广泛开展园区企业“点单式”普法。持续举办“法治热线—部门说法”,认真做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加强以案释法,有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化“放管服”,实现民企发展市场环境更好
(一)持续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市政数局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法治建设获得感。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市、县两级发布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13212件,可网办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一次不用跑”事项占比91.44%,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了92.1%。建成“咸宁市电子证照库”,实现100类电子证照免提交。持续深化“联审联办”,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线“一事联办”主题65项,实现涉企相关服务集约化审批、一次受理、一次办结。大力推进首席服务员制度,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审批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极大提升企业服务效能。
(二)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市政数局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提供惠企政策咨询、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申请受理等服务,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办理”。建设咸宁市“企心协力”服务平台,通过多渠道相结合方式,采集推送惠企政策,平台目前已汇集发改、财政、科技、经信等31个部门249类惠企政策。对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湖北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专区,完成12个“一企一档”主题建设。通过多维度对企业进行画像,将匹配度较高的政策自动推送给企业,完成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累计兑现政策2373个,涉及企业252367家次。
(三)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市经信局持续深化“科技副总”工程,收集湖北桂香满园食品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科技副总”服务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为企业一对一匹配高校专家,帮助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难题。举办“产业前沿”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为民营企业进行专题授课,提升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帮助民营企业更好把握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方向。市科技局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双倍增”计划,做大做强科技企业群体,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向“创新主体”转变,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截至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61家。推进供应链平台建设,4月开通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咸宁专区天网平台。截至目前,平台入驻企业1035家,收到企业各类需求800条,正在对接需求463条,成功对接需求189条。
(四)升级优化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力打造公开透明、依法合规、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公共交易平台,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电子交易系统,实现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线(网)上办理,实现进场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和全流程电子化(线上下载标书、制作响应文件、线上获取成交通知书等)。目前各投标企业可以无门槛注册交易平台和网上商城,平等自由地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二是依托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搭建咸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共享省本级商城完备的商品库、价格审核成果、采购流程,同时开辟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功能,实现网上商城企业“零成本”开店。三是全面取消交易平合信息服务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行招标报名免费等五项免费服务,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受到企业好评。
(五)降本增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市人行等金融监管部门聚焦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创新金融产品。建立全流程、全覆盖、全模式的信用数据管理与服务体系,着力完善“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全市32家金融机构入驻;创新推出“项目贷”“政采贷”“银税互动”等145款金融贷款产品,入驻企业主体31256户,服务企业融资1101笔,发放贷款193.79亿元,有效满足企业个性化金融需求。二是深化银担合作。大力推进“首贷担”,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民营企业首笔经营性贷款提供政策性担保,不断扩大“首贷”贷款规模和比重。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年担费率不高于1%的有关要求,其中“再担创业贷”免收担保费,“首贷担”和“再担园区贷”担保费率按0.5%收取。同时,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限时办结和公开承诺制度,精简小微企业贷款申报材料,提升服务质效。
四、加强权益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始终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推动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合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政企沟通。市委市政府坚持民营企业座谈会制度,每季度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累计收集问题533个,解决518个。建立领导干部包保企业服务制度,依托“一下三民”“平安咸宁全域提升”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二是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建立并实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动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出台《咸宁市轻微违法行为社会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制度化推行“社会服务”折抵“罚款”。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首违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实施以来依法为市场主体减免罚金1.3亿元。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市法院、市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推动实现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合保护站县市区全覆盖、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近三年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01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四是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市经信局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实现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达100%。咸宁获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五是严惩涉企违法犯罪。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民警访联企业”“235包联”等活动,全警下沉一线服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企业、金融单位,建立40余个驻企警务室,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构建“亲企、安企、护企”的警企关系。六是加强涉企案件监督。近年来,检察部门依法监督涉企案件立案27件、撤案53件,纠正涉企错误执行、怠于执行案件45件,依法妥善办理涉企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18件。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聚焦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肩负更大使命、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咸宁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