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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714/2020-2357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22 08:33:4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市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市直部门的清理结果逐项进行了审核。现将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清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分级公布证明事项清理清单。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后的相关衔接落实工作,不断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

附件1:咸宁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第二批).xlsx

附件2:咸宁市市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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