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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011336714/2023-1411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政府督查室: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党委坚决扛牢贯彻落实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政治责任,将报告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转化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效清单,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现将涉及我局的重点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一)夯实营商环境制度根基。将是否与上位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保持一致作为审查重点,对《咸宁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等14份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47份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效杜绝与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

(二)营造公平正义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和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抓手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覆盖面。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方案》,建立起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一员两点”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机制。强化个案监督,发布《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开展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评查,通过个案纠错推动涉企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三)优化涉企法律服务。编印《咸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汇编》并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发放,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服务市场主体的意识和能力。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咸宁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普惠均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来,全市办理涉企法律援助案件45件、涉企司法鉴定案件15件、涉企公证案件830件,减免公证费用34.9万元。以市场主体需求和评价为导向,组织咸宁高新区及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评估,不断提升涉企法律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加快《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解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一)迅速启动立法调研。在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经验、成效,客观分析实践中的短板、弱项,科学设定立法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方案》。组建由地方立法专家、相关部门业务骨干、金牌调解员、律师组成的立法调研专班,充实立法调研工作力量。召开立法调研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及法律专家意见建议,正式启动立法调研工作。一季度重点做好关于多元解纷的研究文献的梳理、研究,外地多元解纷地方立法成果的分析、总结等工作。

(二)持续深化多元解纷实践。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一季度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805件,调解成功7515件,成功率96%。开展集中排查1203次,发现纠纷 818件,预防纠纷883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组织专业力量着重对房产物业、消费、合同、婚姻家庭等领域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源头预防纠纷的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普法,严格依法行政,探索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评估、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一)推进法治咸宁建设争先进位。全面总结2022年法治咸宁建设成效,迎接法治建设省考,2022年咸宁法治建设排名全省第7位,较上一年度进步3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活动,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热潮。启动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针对全省共性问题、被督察市州个性问题逐一自查,举一反三,将问题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效清单,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法院生效判决、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及行政复议决定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补齐法治咸宁建设短板、弱项,推动法治咸宁建设全面进步。

(二)推进依法行政。启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试点,出台“三分一定”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督促、指导10家试点单位制发改革方案。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市政府2次召开协调会议,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编制并提请印发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法规规章体系。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市政府行政复议局正式挂牌并实体化运作,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保障。一季度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体制,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论证工作的通知》,持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工作。

(三)推进“八五”普法任务落实。召开2022年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暨述法会议,10家部门公开述职并接受现场评议排名,推进部门进一步扛牢普法责任。印发《咸宁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咸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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