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011336714/2025-2000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牢贯彻落实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政治责任,将报告中涉及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为具体行动方案,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办、同考核,构建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时效可控”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层层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涉及我局的重点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14.加大对民营企业纾困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4.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起草并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从市场主体密切关注的公平竞争、涉企行政执法、合法权益保护、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来靶向施策,明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硬任务。二是维护法制统一。牵头开展政府规章设定罚款和行政检查事项评估清理工作,组织专班对市政府5部规章设定的罚款和涉企行政检查进行评估论证,形成《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对2部政府规章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在全市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查纠问题线索311个,完成整改297个,向各级纪检国家监察委员会门移送线索38条,迎接司法部指导组实地指导。出台《咸宁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制定涉企检查正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会同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牵头整合执法力量,统筹安排全年行政执法活动,编制发布咸宁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场景清单(第一批)49项,咸宁市“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第一批)50项。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执法“扫码入企”制度,实现检查内容“一码明晰”、企业情况“一码掌握”、重复检查“一码预警”,目前已覆盖市直及咸安区270家重点企业,录入1112名检查人员信息。
41.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抓实抓细政府系统承接的重大改革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2.科学编制咸宁市“十五五”规划,争取更多咸宁元素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3.完善以市战略规划为引领的“多规合一”的市域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6.建立完善企业“有诉必应”问题解决长效机制、涉企检查“综合查一次”机制,落实首办负责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立足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申报“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作为我局2025年度改革项目。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咸宁市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在各部门申报基础上,汇总形成并对外公布咸宁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场景清单(第一批)49项,咸宁市“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第一批)50项。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执法“扫码入企”制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咸宁高新区有关企业实行“扫码入企 综合查一次”试点的通知》,研发市级“扫码入企”平台,实现检查内容“一码明晰”、企业情况“一码掌握”、重复检查“一码预警”,目前已覆盖市直及咸安区270家重点企业,录入1112名检查人员信息。
45.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一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府热线实现物理归并、网络归并,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电话4951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二是开展预约办、延时办,2025年一季度市民之家公证窗口开展延时预约办理公证79人次;办理惠企公证1388件,为企业减免公证费用19.17万元;三是进一步深化网办程度,开展公证“武汉都市圈跨市通办”“跨省通办”,上半年办理跨域通办公证1821件;四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开展“公证+公积金贷款”一事联办,一季度办理“公证+公积金贷款”一事联办1967件。
70.深化咸宁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根据《深化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咸办发〔2025〕1号)要求,组织编制《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事项权责清单(送审稿)》,已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114.健全“以奖代补”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咸宁市人民调解奖补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严格落实基金管理各项制度,组织召开咸宁市人民调解奖补基金联席会议。上半年审议确定2024年第四季度人民调解奖补案件9559件,发放人民调解奖补基金175.88万元。
14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提质增效,建立风险隐患“双清单双交办”机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变。(责任单位:市委平安咸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一是深化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坚持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组织司法所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就地化解工作。上半年开展集中排查3848次,发现预防纠纷5203件,受理调解纠纷21500件,调解成功20660件,调解成功率96.1%。二是积极主动参与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六个县(市、区)的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地产物业、医疗等5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115名调解员集中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人才优势,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5500多件。加强与综治、法院、信访、人社、妇联等部门衔接联动,并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民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部门与人民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委托移交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快推进《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制定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完成《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和课题研究报告,报送市委政法委。
144.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一是制定印发市司法局2025年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二是开展法治教育活动。3月11日,咸宁市司法局联合咸宁监狱开展了“春风行动·送法进高墙”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和安置帮教政策宣讲,进一步提高了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三是认真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中央督导反馈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制定《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程序,目前各科室正对照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整改。
145.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一是积极开展禁毒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人民警察节”、家属课堂、场所开放日等契机,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组织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上半年,市强戒所组织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禁毒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进场所、进农村)20场次,接待参观禁毒警示教育馆1200余人次。二是持续做强“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市强戒所联合咸宁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举办2025年度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班1期,组织60名戒毒人员积极参训,并顺利结业。三是提升强制隔离戒毒质效。对近三年出所戒毒人员开展一次系统回访调查,了解出所戒毒人员近况,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自觉保持操守,回归正常生活。积极搭建社戒社康交流平台,对各县市区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中心戒毒社区)进行一次调研走访,提供指导帮扶支持。畅通社会帮教渠道,联合民盟咸宁市委会在场所挂牌成立“黄丝带”帮教基地,常态化开展义诊、爱心帮扶、法律咨询等帮教活动。开展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应用戒毒新技术“动机激发+系统脱敏”开展心理矫治,常态化开展戒毒人员心理健康团体辅导。
147.开展食品全链条专项整治,守护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一是严格文件审查。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出台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文件草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市政府新出台文件不违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任务和“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加强安排部署,强化部门责任。充分运用“咸宁日报—法治咸宁”专版、“法润泉都”微信公众号、“咸宁普法”微博等媒体平台,推送食品安全法治图文和工作动态信息。
148.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底线。(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一是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调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指挥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网上巡察等制度,确保政令的畅通和舆情的及时处置。市强戒所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业消防安全巡查机制,组建民警职工专(兼)职消防队和戒毒人员义务消防队,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6次、专项检查9次,印发问题整改清单9期,均已整改到位。二是主动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工作。加强重点场所巡查检查,每天对局机关办公楼进行两轮巡查。定期对市强戒所围墙周界进行巡查,对场所发电机组、中央空调等设备进行维修维护。联系专业人员进所对防雷设施、排水管网等设施进行清理检修,提前准备防险物资,提升场所水、电、气、网、通讯、视频等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在应对极端天气时将风险危害降到最低。
149.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满怀强烈的感恩之心、爱戴之情、奋进之志,强化“支点意识”,所有政府工作摆布向支点建设聚焦和发力,以实干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固定为各类学习活动的“第一议题”,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政治轮训、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确保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入脑入心。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交流研讨。二是切实支撑和服务支点建设。组织专班认真研究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准确把握“支点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支点建设”的大局下谋划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制定印发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咸宁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
150.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一是推进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列入学习计划。二是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提请市政府印发《咸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高位谋划部署法治咸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严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关口,对5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3件市政府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督促、指导各实施单位开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即将到期的47份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核,形成评估意见,拟对12件予以修改,对6件延长有效期,对23件部分内容宣布失效,对2件延长修改期限,对4件限期修改。四是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7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1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件,责令履行通知书1件,进一步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152.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拼抢意识,谋定后动、谋定快动,在抓项目、用政策、破难题上出实招、见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有解思维,善于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有效实现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建立项目化清单化抓落实、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开展防范化解执行力落实力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风险排查,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工作要求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效清单,对照清单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暂时未发现风险。在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暂时未发现问题。
15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2025年全市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制发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方案,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二是扎实开展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印发《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分层分类制发重点任务清单。创新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举办党委专题读书班1期,集中教育活动2场次,青年读书班1期,“微党课”活动30余场次,150余名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自我剖析,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刀刃向内”整治突出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对照两张清单、“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开展自我查摆,党委班子及县处级干部带头查摆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56条;3个基层党委、12个基层党支部累计查摆问题26个,制定整改措施47条;150余名党员对照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违规吃喝和打牌赌博等15项内容,查找问题6项,制定整改措施102条。三是持续净化党风政风。组织开展超标配备办公用房问题自查整改,逐人核对办公用房标准,优化配置到位;督办2条在企业违规兼职线索整改完成,2名干部受到批评教育;3次下发通知专题部署整治违规打牌赌博、违规吃喝等问题,开展1次集中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释放持续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制定《机关干部作风负面清单》20条,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向善。
154.硬化预算约束,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三公”经费预算从2023年的37万元压减至2025年的26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