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714/2020-2357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市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市直部门的清理结果逐项进行了审核。现将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清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分级公布证明事项清理清单。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后的相关衔接落实工作,不断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