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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   源: 主题分类: 社会发展

发布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提请市政府印发《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咸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培训会。明确了4大类170项合法性审查标准。开展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取消市级证明事项14项,建议取消县市区级证明事项5项。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在全省首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50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免除行政处罚,被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全年共审查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6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61份,提出修改意见380余条。办理政府法律事务32件,审查政府重大合同、协议70余份。受理行政复议82件,已办结58件,结案率70%,综合纠错率42.6%,直接纠错率12.8%。收到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9件,审结2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0%以上,市领导积极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见官率”显著提高。受理仲裁案23件,裁决18件,涉案标的7780.16万元。我市在2018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综合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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