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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 011336714/2024-06502 文       号 : 咸司许决字(2024)1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申请人:付岳

址:通城县隽水镇民主路177号

本机关于2024126日收到你所在地县级司法局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政初审意见,随附报送符合审批条件的证明材料及你提出的《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核准申请书》。经审,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司法部令第138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执业核准并登记在通城县石南法律服务所执业。


咸宁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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