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陈志强)
索引号 : 011336714/2024-2861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陈志强)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司许决字(2024)08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陈志强
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53号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你所在地县级司法局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政初审意见,随附报送符合审批条件的证明材料及你提出的《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核准申请书》。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司法部令第138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执业核准并登记在咸安区温泉法律服务所执业。
咸宁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