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714/2020-09918 文       号 : 咸司通〔2021〕9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司法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各县市区司法局、高新区司法分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村(社区)一
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解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知晓度较低、服务质量不优、服务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推进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百名律师进百村”活动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职能化、专业化水平”的要求,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司法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对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发挥律师作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基本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广大法律顾问为村(社区)“两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较好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项工作还存在服务针对性不强、服务效率不高,组织实施工作不够扎实、效果不够理想,宣传不够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等问题,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问题、效益、创新导向,主动固强补弱、创新创先,不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因地制宜完善工作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效性。
二、促进供需对接,提高服务针对性
1.加大法律服务资源统筹配置。各县(市、区)司法局统筹调配本辖区全体执业、公职、法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可采取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也可采取1个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应多个村(社区)的办法进行配置。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从宣传推介、培训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激励,鼓励和引导律师特别是市直、城区青年律师积极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鼓励市直律师事务所到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县市区设立分支机构,为县市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2.创新拓展服务方式。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定期收集、梳理和反馈村(社区)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由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针对性法律服务,提升服务精准度。采取固定坐班、远程视频连线和网络咨询服务相结合方式开展工作,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全年开展法律服务累计不少于30个工作日。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坐班不少于2个工作日。利用已建成的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加强法律顾问与村(社区)委会工作人员及基层群众之间的工作联系,确保在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性
1.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各县(市、区)司法局可依托司法所对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定期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要强化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制度,每个季度的督导检查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各县(市、区)于5月底前将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以及驻村(社区)律师名册报市局律师工作科。
2.完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绩效与经费补助挂钩,探索建立“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各地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上报市司法局。考核工作实行县市区司法局与村(社区)委员会联合考评,于每年第四季度统一组织,通过检查工作日志、召开评议会测评,获取聘请单位和社区群众对所聘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依据,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四、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保障性
1.加强请示报告和工作协调。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已纳入法治乡村建设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宣传、财政、税务、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不断提升工作保障水平,形成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合力。
2.多途径解决经费保障。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多渠道、多途径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全面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或安排专项经费,加大购买和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低经费保障或无经费保障问题。
3.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培育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凝聚基层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共识,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