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咸宁市多地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的心底生根发芽,实现学生文化素养和法律素养的双提升,助力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
4月12日,咸安区温泉街道岔路口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党建联席单位岔路口派出所邀请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讲师芦琳,以《关于性侵我们可能不知道的事》为题,为香城学校二十余名师生普及防性侵相关知识。
现场,芦琳律师围绕“认识自己的身体”“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遭受性侵害后怎么做”等三个方面,结合司法案例,以漫画图解的形式,用生动的语言,详细地向孩子们讲授防性侵相关知识。
讲座结束后,来自红十字会的彭建君老师还带领全体师生参观了咸宁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讲授了心肺复苏应急救护知识,并利用仿真人进行实操指导,纠正错误做法,帮助孩子们正确掌握心肺复苏技巧。4月15日,咸安区人民法院走进双溪桥镇中心小学和担山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双溪法庭法官王晶以“学法守法、平安成长”为主题,向学生们详细介绍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历、国家安全的内涵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鼓励同学们争做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员和践行者。同时,她还围绕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防范三个方面,以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暴力、偷窃等案例,引导同学们树牢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月13日-14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检察官彭超先后来到通山县文星学校和育才中心,为师生们送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讲座。
在文星学校,检察官彭超结合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述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包括哪些?”“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为什么要维护国家安全?”等知识内容。并结合实际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告诫同学们不乱拍乱传照片,不随意下载软件,不随意填写信息,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在育才中学,检察官彭超以《关于性侵害,我们可能不了解的事》为主题根据现阶段青少年女生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关于对性侵害的认识误区”“万一不幸遭遇性侵害以后该怎么办”等知识,让她们认识到危急情况时要有安全意识、冷静意识、证据意识。同时,教导她们要学会用法律知识锻造属于自己的利剑,勇敢地对性侵害等不法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