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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商会”联动调解 诉前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来源:咸宁市司法局 时间:2023-08-28

8月16日,崇阳县通过“法院+商会”联动调解的方式,在诉前高效妥善化解一起标的额为270万余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有效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案情简介

2016年,老曾开始向某食品公司供应货物。2017年,该公司欠货款30万元,便向老曾出具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并约定月息1.2%。该公司出具借条后,按年向老曾支付利息至2021年。2022年,该公司重新分别向老曾出具了30万元、利息43200元的借条。经双方对账,该公司共欠老曾货款236.5万元、借款本金30万元、利息43200元,共计270.82万元。因多次催讨无果,2023年7月,老曾将该公司诉至崇阳县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236.5万元,借款本金30万元,2022年之前的未付利息43200元及2022年之后的利息。

    委派调解

收案后,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案情,为高效妥善处理该起涉企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至崇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接到案件后,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立即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了解案情,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

“我公司还有其他股东,我今天代表公司及其他股东发表意见:对起诉的货款236.5万元、30万元均无异议,但43200元的利息不应支付。因为这30万元是货款,不应支付利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说道。

“利息是当时约定好的,欠条上白纸黑字,你们可不能赖账。”老曾表示不同意。

在承办法官的协助下,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同意支付货款236.5万元、借款本金30万元、利息43200元,曾某也自愿放弃其他利息请求。8月16日,双方共同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崇阳县法院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通过委托调解的方式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崇阳县将持续推动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大纠纷诉前人民调解、诉中司法调解力度,高效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切实完善法治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和涉企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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