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分配我省1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个人的名额。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流程,对各市州申报的13个先进集体,12名先进个人的候选名单逐一进行了审查,经过优中选优,拟推荐通山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为先进集体;拟推荐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田汉国等三名同志为先进个人。(具体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集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11月29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政工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晏莎莎
联系电话: 027-87786320
电子邮件:hbssjb@126.com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38号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政工科
邮 编:430079
附件: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一、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1个)
湖北省通山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二、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3个)
田汉国 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
张 娥 远安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
任 平 竹山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