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提高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崇阳县司法局严把“五道关”,切实筑牢社区矫正防线。
严把“入矫关”。新的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之时,县司法局明确要求各司法所严格落实入矫程序,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并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他们重点围绕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制度进行学习,告诫其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言”与“行”,切勿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增强其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纪律意识。
严把“学习关”。社区矫正对象由于思想意识淡化、法律知识欠缺,才在人生的路上走了弯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个别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对“真、善、美”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纪意识。
严把“劳动关”。基层司法所严格落实社会公益活动,利用每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的时机,安排不同的劳动任务,在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劳动的过程中,进一步扫除社区矫正对象内心的“灰尘”,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大局意识、劳动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他们积极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严把请假关。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请假审批规定,确保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事由必须合理、合规,对不符合法定事由的一律不予批准外出,不断规范、简化审批流程,严把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做到依法依规执法。
严把“核查关”。基层司法所每月开展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核查查访,通过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把“脉”问“诊”开“良方”,为其矫“心”矫“行”矫出“真、实、效”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以来,崇阳县未发生涉社区矫正对象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