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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回头浪子!刑满释放的他3年连迈三台阶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5-11-07


“出狱后总感觉自己与社会脱了钩,不敢面对身边的亲人、朋友,心理压力好大,是司法所的干部带着我走出了困境,走上了致富路。”11月4日,已建起香猪、鱼、中药材等三条产业线的林某某,回首自己刑满释放以来走过的路,感触颇深。

今年55岁的林某某是咸宁市崇阳县石城镇人。2013年,他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因其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实际执行刑期9年2个月,于2020年8月刑满释放。服刑监狱建议在其释放后,地方对林某某开展重点安置帮教

崇阳县石城镇司法所干部走访了解到,林某某获释后总觉得“抬不起头”,不愿过多抛头露面,不想再外出就业。但他头脑灵活,也踏实肯干。司法所便根据他的意愿,扶持他在屋后山坡建成近200平方米的猪舍,养殖香猪。针对其技术短板,司法所又协调农业部门提供定期技术指导,助其掌握养殖技能。目前,采用放养模式的香猪,已发展至80余头。2021年,司法所干部在走访中获悉林某某计划利用村集体山坳地修建鱼池后,立即联合镇自然资源规划所、村干部多次实地勘查论证,并与村民充分沟通协调,获得村小组同意,扶持其建成近50亩的养鱼基地,饲养多种常规鱼类,司法所继续协调镇农技中心为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2022年3月,司法所与村委干部再次协助林某某协调流转本组田地,并帮助其申报项目补贴投资,扶持他建起了面积15亩的白芨中药材种植基地。事业越来越顺的林某某干劲十足,每日精心打理猪舍、鱼塘和药材基地,并坚持晚上学习种植养殖技术,初步形成了香猪、鱼、中药材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日子越过越红火。

咸宁市司法局为千余名即将刑满释放人宣讲安置帮教政策。

咸宁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像林某某一样,受到咸宁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帮扶的安置帮教对象目前共有1016人。近年来,咸宁市司法行政系统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以“安置+帮教”举措为抓手,用温情助力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近两年来,全市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为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心理辅导200余人次,协调人社部门举办就业创业培训班20余次,培训900余人次,扶持就业创业300余人。实现了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升,刑罚执行衔接配合更加规范,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更加精细,矛盾化解和法治宣传更有成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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