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做好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入驻前准备工作,10月17日至18日,咸宁市司法局举办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设立主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及调解员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各类调解资源的衔接联动,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今年6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方案》,决定首先在市级探索建设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县、乡、村逐步推进。
根据市委要求,依托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咸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进行建设,现目前,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驻调委会都在紧锣密鼓同步推进。
在开班仪式上,市司法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杜莉红作了开班讲话。讲话中指出,社会矛盾凸显叠加,各行业、领域都面临着日益繁重的矛盾纠纷化解任务,而现有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办公场所分散、调解队伍薄弱、经费保障不足、品牌缺失等问题。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聚合市级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统一受理窗口、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集约管理人员,引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的“综合性”“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为加快推进调解中心建设,市直有关单位作为调委会设立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调解中心工作,配齐配强调解员,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提升调解中心化解矛盾纠纷实效。各调委会和调解员要提高认识、乐于调解,履行职责、勤于调解,增强本领、善于调解,做到公益、公信、公认,努力打造咸宁调解中心工作品牌。
(图为市司法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杜莉红开班讲话)
培训班上,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刘莉、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樊启寅、咸宁高新区横沟桥司法所所长“全国模范司法所长”金会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分别就“诉调”对接、调解技巧与方法以及调解中心建设概况和调解规则等进行了授课。为增强培训实效,培训班上还组织调解员进行了结业考试。
(图为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