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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首批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发布 涉及635项处罚事项

来源:咸宁市司法局 时间:2022-04-07

4月2日,记者从咸宁市司法局获悉:咸宁市级首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已发布,这标志着咸宁在全省率先推行的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为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营商法治环境再升级,今年以来,咸宁市司法局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
    此次发布的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涵盖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邮政管理等2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635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首违免罚事项178项、减轻处罚事项70项、从轻处罚事项204项、不予处罚事项183项。
    清单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事项、适用情形以及配套监管措施都给予了明确,比如,驾驶员违反规定停车或临时停车经警告后及时驶离,系初次违法且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公安机关实行首违免罚。对于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住建部门依法给予减轻处罚。对于擅自占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且在限期内恢复原状的,水利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不合格产品信息,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而是对当事人采取教育等监管措施。
    咸宁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既可以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确保企业不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也防止执法措施“一刀切”,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同时,推进精准执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与坚守安全底线相统一,区分不同违法行为,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坚持重典治乱,体现执法“刚性”。对涉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进行适度、有效监管,体现执法“温度”。
    下一步,咸宁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包容审慎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督导考核机制,扎实推进包容审慎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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