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咸宁市坚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压实责任,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常态。2023年,全市法院开庭审理行政应诉案件27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一是完善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推进依法行政重要路径,将其纳入《法治咸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内容,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庭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层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说明。出台《咸宁市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职责、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形、联络协调机制、行政应诉准备、结果运用方式以及处理机制等,切实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
二是定期通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与法院对接联系,每年对上半年、全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在2023年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对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了专题通报,市委主要领导作了点评并进一步作出明确要求。及时分析行政执法及出庭应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如针对“一把手”、市(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较少情况,将“一把手”、市(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报表,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一把手”89次出庭应诉,市县政府负责人50次出庭应诉,崇阳县“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71%。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抄报市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重要参考。
三是提升能力。加强沟通联系,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前做好案情分析,掌握案件焦点,做好答辩、证据收集等应诉准备工作,不断提升应诉水平。组织开展行政应诉案件审理观摩活动,按照“1+X”模式,在每年宪法宣传周期间统一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在平时各部门结合职能,不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本领域案件庭审活动,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技巧和能力。2023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法院统一组织了旁听庭审活动。
四是考核保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市县两级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应诉案件胜诉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切实压实责任,推动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