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咸宁市司法局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室)负责人、全体司法所长和局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相关协会会长共计90余人参会。
会议指出,司法所是践行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执政根基的前沿阵地,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筑牢平安稳定防线的关键力量,是践行人民至上、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窗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以落实《意见》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会议强调,要聚焦职责任务,以“五个强化”为抓手,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司法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当好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构建普惠均等、便民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平安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全链条矛盾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基层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员,大力提高专业化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和宣传引导,力争到2028年底前全面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
会上,宣读了《咸宁市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基赋能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嘉鱼官桥、赤壁官塘驿、通城北港、通山杨芳林四个司法所围绕特色工作交流了经验做法,咸安区司法局、崇阳县司法局作表态发言;并就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作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