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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司法局 时间:2019-08-16

    接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816日至23日期间组织颁发。现将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市颁发时间为819日至23日。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现场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817日至18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登录湖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http://sft.hubei.gov.cn),在“资格申请”栏“信息采集”中,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三、证书领取地点

咸宁市司法局一楼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咸宁市温泉城区潜山路3号)

四、注意事项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咨询电话:0715-8255180


咸宁市司法局

201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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