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要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我市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10月9日至10日。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申请人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1、10月1日至8日,证书持有人登录湖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http://sft.hubei.gov.cn),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在“网上预约和信息采集”栏,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2、10月9日-10月10日,证书持有人到咸宁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申领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申领人员应自觉服从颁证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温,出示扫描健康码,保持1.5米安全距离,有序流动。没有“健康码”的人员,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
4.对于现场发现的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就地隔离,交由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理。
咨询电话:0715-8255180
时间: 8:00-12:00 14:30-17:30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