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奖补基金申报工作中,由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报,各县市区司法局、司法分局审核上报,市司法局复核,现将全市申报2021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奖补案件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至6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申报2021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奖补案件审核况有异议的,请致电8266012,向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
咸宁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