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咸宁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和《咸宁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咸司通[2022]5号)要求,经人民调解员个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中心初评初审、县市区司法局评审三四等级、市司法局评审一二等级,拟评定1名一级人民调解员,12名二级人民调解员,83名三级人民调解员,48名四级人民调解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1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9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咸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来信地址:咸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电话:0715-8266012,传真:0715-8273366
附件:
2022年等级人民调解员拟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xls
咸宁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