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22年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司法局 时间:2022-11-03

根据《咸宁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和咸宁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咸司通[2022]5号)要求,经人民调解员个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中心初评初审、县市区司法局评审三四等级、市司法局评审一二等级,拟评定1一级人民调解员,12名二级人民调解员,83名三级人民调解员,48名四级人民调解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11311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9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咸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来信地址:咸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电话:0715-8266012,传真:0715-8273366

附件:2022年等级人民调解员拟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xls


咸宁市司法局

202211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收起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返回顶部
咸宁司法微信公众号
咸宁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
咸宁司法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