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现将《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nsfzcfg@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十六潭路籣心雅苑1号楼(十六潭水上乐园斜对面),邮编4371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
附件:《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咸宁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