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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咸宁市司法局 时间:2025-12-09

咸宁仲裁委员会是咸宁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湖北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常设仲裁机构依法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岗位职数

办案秘书2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接待与咨询

2.仲裁案件的立案审核;

3.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

4.仲裁工作的宣传拓展;

5.与仲裁相关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法学(法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无违法违纪记录

4.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规则

5.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

6.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与仲裁庭、当事人、代理人等进行沟通。

7.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

四、基本待遇

1.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和岗位晋升按照咸宁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定岗定薪管理办法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邮寄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个人简历。

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个人简历。

报名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160号(泉都国际大厦)咸宁市司法局办公楼411室。

、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面试后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爱华,联系电话158727999850715-8268199


咸宁仲裁委员会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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