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尚诚公证处:
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反馈问题清单》,我市某公证处存在“少部分公证事项涉及多个审核环节,材料重复提交,企业办证时间成本高”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实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现重点围绕以下四项公证办证流程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
一、公证“减时限”是否落实到位。公证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项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将出具的公证书的期限分别缩短至5个工作日或者10个工作日以内。
二、公证“减材料”是否落实到位。公证机构是否认真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不让当事人重复提供。
三、公证“减跑腿”是否落实到位。公证机构是否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对于清单内的公证事项(事务),只要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应当实现让当事人只跑一次就能办好公证。
四、公证“提服务”是否落实到位。公证机构是否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办证”“延时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自查形成本单位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自查的问题要实,责任要落实到人,措施要切实可行,时限要立行立改。并于2025年3月26日之前连同自查整改报告上报市局公法科。整改情况,市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对于未主动上报,而在后期的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移交派驻纪检组和当地纪委严肃问责。
联系人:张奇 联系电话:8102367
咸宁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