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5年度,咸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7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收回当年及往年指派的结案案件129件。
2025年度,咸宁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律师对市本级回收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按照《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完成质量考核,评查结果合格及以上等次为97.7%。
2025年度,咸宁市市本级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为36.08万元,支出36.08万元(其中,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13.22万元、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22.86万元)。
咸宁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