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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刑满释放人员付某堂释放衔接安置工作 典型案例

来源:崇阳县司法局 时间:2020-07-16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刑满释放人员释放衔接安置工作典型案例

衔接时间:2020年4月5日

供稿:崇阳县司法局  姜淑馨

审稿:崇阳县司法局  沈赛雄  

检索主题词:刑满释放 衔接 安置帮教  

二、案例正文采集

【情况简介】

付某堂,男,1963年8月3日生,系赤壁市到崇阳县上门女婿,原籍湖北省赤壁市某村,现户籍地湖北省崇阳县某村,因与家庭成员有较大矛盾将自家房屋放火烧毁,被崇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于2020年2月13日从湖北省咸宁监狱刑满释放。出狱后,咸宁监狱将付某堂安置在咸安区临时安置点温泉太乙酒店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后,咸安区司法局要求崇阳县司法局按照刑满释放人员接送程序安排村委会及家属将其接回。但付某堂前妻付某珍已于2019年经人民法院判决与付某堂离婚(付某珍补偿付某堂人民币柒万元整);付某堂女儿付某燕、付某霞,与付某堂关系恶劣,因惧怕付某堂出监,已举家搬迁、不接听手机、不与外界联系躲避付某堂;付某堂岳母黄某员找到村里,声称只要谁将付某堂接回了村,她便找谁拼命......衔接安置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衔接过程】

崇阳县司法局一直在不间断地与付某堂本人、其家属和所在村沟通。

(1)经湖北省咸宁监狱风险评估:付助堂因高血压、心梗、脑梗阻等疾病一直在病犯监区住院,经谈话了解,付助堂是因为将自家房子烧毁被判刑,与家庭有较大矛盾,服刑期间家属仅来会见过一次,出狱之后无人照顾,建议作为特殊释放人员释放。

(2)2020年2月11日,因付某堂将刑满释放,咸宁监狱与崇阳县司法局电话联系,要求崇阳县司法局按照刑满释放人员接送程序安排村委会及家属将其接回,崇阳县司法局天城司法所多次与付某堂所在崇阳县某村村委会及崇阳家属做思想工作,但其家属坚决不同意去将其接回,至后来甚至拒绝接听司法所、村委会干部电话,并扬言若强行要他们接收,他们将上访,付某堂岳母黄某更是声称,若政府要他们去接付某堂,她就和政府拼命。

(3)2020年3月19日,崇阳县司法局接到咸安区司法局电话,因付某堂集中隔离期满,要求崇阳县司法局按照刑满释放人员接送程序安排村委会及家属将其接回,崇阳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想方设法与付某堂赤壁的兄妹取得联系,其兄妹表示可以到咸安区临时安置点温泉太乙酒店看望付某堂,但疫情期间不能接收付某堂回赤壁老家,付某堂赤壁老家某村疫情期间也不能出具接收证明接收。付某堂崇阳家属(两位女儿)拒不接听工作人员电话,且到其住房寻找时发现已搬走。崇阳县某村村委会书面出具子女不接收付某堂回村的证明,坚决不接收付某堂。

对此情况,崇阳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书面向咸宁监狱、市司法局、向县政法委汇报,并多次与付某堂本人沟通,经过多方不懈的努力,终于做通付某堂本人工作。

【衔接结果】

2020年4月5日,咸宁监狱工作人员将付某堂送至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天城司法所工作人员、付某堂所在村村书记在场衔接,并将其临时安置在天城镇鸿福宾馆。目前,付某堂已被妥善安置于崇阳县香山福利院,其离婚补偿款柒万元经协调也已落实到位。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付某堂系上门女婿,其户籍虽因已入狱没有及时迁走,仍在崇阳,但实际上,付某堂在崇阳孤独无依,两个女儿积怨如世仇,若强令付某堂女儿接其回家,非常不稳定,很容易引发新的刑事事件。崇阳县司法局通过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妥善解决了特殊刑满释放人员付某堂安置难的问题,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始发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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