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现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5年5月27日—6月26日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nsfzcfg@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十六潭路籣心雅苑1号楼(十六潭水上乐园斜对面),邮编437100。
附件:1.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修改稿)
3.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改稿)
咸宁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改稿)(1).doc
附件2:《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修改稿)(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