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讯员:许凤黄琪)为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无缝衔接机制,执行“必接必送”制度,近日,咸安区司法局联合浮山司法所、咸宁监狱在浮山司法所进行了刑释人员交接程序。
9月12日,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办接到咸宁监狱电话称,咸安籍服刑人员樊某将于10月5日刑满释放,该罪犯在监所有思想情绪不稳定情况,希望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根据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要求,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办与咸宁监狱经过多次联系沟通,协商由监狱派人将樊某送回,与此同时,浮山司法所立即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核实该刑释人员的基本情况,联系家属提前做好其回归后的安置帮教工作。
刑满释放当天交接后,浮山司法所与樊某签订帮教协议书,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并与樊某进行了帮教个别谈话,同时建立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制定了一套符合樊某顺利回归、有效融入社会、防止再犯罪的帮教措施。樊某表示,他很感谢区司法局及办事处党委、政府为他做的一切,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洗心革面,不辜负政府对他的帮助和期望。
咸安区司法局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衔接的举措,避免了刑释人员的脱管漏管;通过安置帮教谈话,增强刑释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效的降低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